提案者:县政协社会和法制委 承办单位: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
内容:
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全县范围内各种工程建设项目如火如荼开工建设,极大地促进了砚山社会经济的发展,但也不同程度地带来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有的渣土车、砂石料运输车车主为了多挣钱,超高、超负荷装载渣土、砂石料,车辆在行走过程中由于车辆加速、刹车,或由于路面的关系,造成渣土、砂石掉落、洒落在公路上、甚至砸在过往行人的身上,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被过往的其他车辆的轮胎弹起后再次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同时,由于在运输过程中,不采用密闭防尘网遮盖,造成渣土、砂石料大土漫天飞扬、洒落于路上,污染了环境,给环卫工人加大工作量,严重地影响了砚山县的市容市貌。
建议:
一、生态环境部门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督促砂石销售、渣土的业主、采砂石场、取土场和建筑垃圾处置等单位严格管理出入场地的泥头车,配备专职人员严格落实运输车辆清扫、冲洗和查验工作,严禁带泥上路。对超载超限、未密闭、车轮和车身未冲洗干净的车辆不准驶出场地。
二、建议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城市综合执法局加强对采石业、采矿及建筑安装工地业主的管理,切实采取除尘、降尘措施,对达不到标准或违反规定的业主按规定处理。
三、建议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渣土车、砂石料及相关运输建筑材料车辆管理,对超过车厢装载渣土、砂石料的过往车辆严格控制管理,严格控制装载量,不得超载,采用密闭防尘网遮盖,全程密闭运行,不得遗撒泄漏、随意丢弃。
四、全县各级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管控工作,乡村道路由乡(镇)负责监管。公路沿线由交运部门负责监管,城区由县执法综合局负责监管,各级各部门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共同营造和谐、文明、卫生、美丽砚山。
五、对违反规定车辆运输砂石、渣土、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行为,请各职能部门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