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者:任 军 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
内容:
因我县农机部门不能实施监管作用,在我县运行的外省、外地州农用车,处于失管状态,该类车辆多为无保险、脱检、多次转卖的车辆,该类车辆多在乡村道路运行,一旦发生事故,选择逃逸的概率较大,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威胁我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该类车辆发生事故后基本无赔偿能力,从而增加不稳定因素。
建议:
1、由各乡镇、村民委对辖区内的外省、外地州号牌的农用车进行梳理登记;
2、由我县农机部统一进行登记造册,纳入监管范围;
3、清查梳理过程中,对于本辖区内达到报废年限、无牌无证的农用车及时进行登记上报;
4、政府出台相应政策,对该类应当收缴、报废的车辆给予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