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者:保婵锐 承办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容:
随着全民健身的盛行,大多群众到傍晚时经常聚集到广场进行休闲健身活动,特别是今年砚山县七都广场改造,给前来健身的群众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很多群众选择就近健身,到靠近自己小区的小广场开展健身休闲活动。自砚山县中医院新建以来,每晚都有近200人在砚山县中医院(锦山社区)旁小广场打太极拳及开展各种小型健身活动。小广场周边靠近医院、小区、学校,周边的人流量大,特别是到了晚上,整个路段车多人多,热闹非凡。而与此对比明显的是,广场上照明灯未安装,路灯也未安装,黑灯瞎火,漆黑一片,给前来健身的群众带来极大的不便,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
建议:
县住建局思群众之所思,想群众之所想,尽快在县中医院(锦山社区)旁小广场安装广场照明灯以及道路两侧路灯,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所需休闲健身的安全场所,方便广大市民开展休闲健身、娱乐活动,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