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者:陈忠开、周达菊、王桂花 承办单位:县城乡综合执法局
内容:
自国家实施精准扶贫以来,乡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各类基础设施得好有效改善,乡村环境治理明显加强,人民群众距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期盼更近了一步,但对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尚有差距。具体表现在:乡村治理,特别是环境政治还停留在初级水平,距离生态宜居的要求差距较大。例如:村、组的建设规划仅停留在纸上,乱建、乱占问题凸显,无雨污分流系统配套,传统的分散养殖模式不仅造成大量人力资源的浪费,也是乡村环境治理的症结所在,而村、组干部及保洁员工资性收入或补贴与社会发展水平差距大,无法吸引和留住人员,乡村环境治理难度增大。
建议:
一是增加财政投入,制定切合实际的利益分配政策,提高村、组干部及保洁员待遇,为乡村环境治理提供必要的人员保障,建议参照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二是进一步挖掘公益性岗位潜力,适度增加保洁员岗位,确保各村组都能配备保洁员,同时全面推动收取垃圾清运费政策,环节财政配套支出压力。
三是改变传统养殖业发展方式,可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实施集中养殖,既可解放农村人力,强化疫病防治,增减就业,又可使农村环境卫生从源头上得到遏制。
四是强化乡村规划的执行,杜绝乱建、乱占行为。增加财政投入,配套雨污分流和处理系统,彻底解决污水排放问题。
五是适度增加行政措施或手段,确保科学有效的村规民约得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