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关于解决农村分户难、办房产证难问题的建议(19号)
发布时间:2019-05-29 10:54:16     来源: 阅读次数:2614

提案者:沈耀安                   承办单位: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容:

农村家庭因人口不断扩大,兄弟分家是很正常的自然现象。但目前农村人口分家、分户却困难重重,一部分人口甚至无法分户,导致出现更多的农民农村问题。

一、分户政策互为条件,出现死结。公安部门要求分户出去的人必须有本人名下的独立房产,没有房产的不能分离出去,不能单独登记另一户口册。而住建部门办理农村自建房产登记,要求所有权人是独立户口,才能登记在本人名下。这样,两个部门互相矛盾,互为条件,很多农民多次、反复奔走,无法办理。这种现象也许是国家政策造成的,地方部门只能依照规定执行,类似问题其他省也偶有报道。

二、无法办理户口册、房产证,会带来新的社会问题。户口册是农民农村居民身份的依据,房产证是农民合法财产的凭证,对农民都是一生的大事,影响到今后搬迁补偿、宅基地分配、小孩上学等等各方面利益,解决不好,就会带来新的农民、农村问题,涉及面会越来越广,影响农村的稳定和发展,也影响到政府执政的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获得新的户口册、房产证是农民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坚决维护并方便办理。依法治国是我党的执政理念,农民的合法权益不能因为政策措施的矛盾或不配套而得到损害,有关部门应该积极协作,主动研究对策,拿出可操作的具体方案实施,积极为老百姓办实事,办正事,为老百姓提供良好服务。

建议:

1、建议由公安部门牵头,住建部门参与具体研究,在没有违反相关法律基础上,各自解除互为条件,就扫除了办两证障碍。

2、如果无法解除分户条件,建议先由住建部门不设户口前提解决房产证。

3、农村办理房产证,应该与购买商品房一样没有户口前提条件,只要是该集体成员,谁建房谁拥有。为什么必须有独立的户口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