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者:县政协提案委 承办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容:
近年来,新农村建设日新月异,而我县的工作重点大部分投在脱贫攻坚、脱贫摘帽上,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有所松懈,乡村范围内的各类建设活动日趋频繁。特别是村民建房不依法进行,乱占地、超面积、占公路、占河道等现象时有发生,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规划滞后、监管不到位。在多种因素诱发下,乡镇陆续出现了大量违法建筑,乡村违法建设问题仍未得到彻底有效的解决,乡村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愈发凸显出来。
分析原因:一是部分农村居民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淡薄。许多农村居民混淆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农村宅基地和农用地的区别,误认为村集体分配给自己的土地,想拿来种田就种田,想拿来建房就建房,谁也无权干涉,导致侵占农田、耕地违法建设问题时有发生;二是有些乡镇的农房依法报建渠道不畅。比如部分乡镇宅基地确权登记后发证率较低,一些村庄规划编制深度不够,村民建房报建时,办理土地手续经常会遇到“无证可凭”的问题,办理规划手续经常会陷入“有规难依”的情况,导致有些村民在住房需要推动下,往往会“无证建房”。由于缺乏有效的约束和指导,这种“无证建房”行为往往受个人喜好左右,随意性较大,频频出现违反规划的情况;三是个别乡村建设执法监察不到位。农村土地宽广,村民居住点分散,虽然多数乡镇设有国土所对乡村土地及规划建设实施管理,但由于专职人员数量较少,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乡村建设执法监察工作难以做到全面覆盖,往往出现管控死角和盲区。而且,乡村违法建设成本低、反复性强,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经常出现执法人员前脚刚走,违法占地建房行为后脚又进行的情况。
建议:
(一)尽快科学合理地完成乡村规划,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提高宅基地发证率,确保农村居民建房报建有证可凭。尽快启动全县“一户多宅”清理和空心村整治工作,探索建立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盘活农村宅基地资源,妥善做好农村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和落实工作,解决农村宅基地不足问题。
(二)全面落实农房建设规划报建制度。各乡镇应把农房建设规划报建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充分保障,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督促规划建设、国土所等职能部门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农房建设规划报建镇乡审批服务网络,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优化审批服务。
(三)加大农村乱建乱占整治力度,全面推进“无违建”创建活动。扎实开展村民自治,成立村庄建设管理理事会,着力劝阻和打击一些强占强建的违法乱纪行为,全面动员干部群众参与“无违建”创建活动,形成家家互相监督、户户对标看齐的局面,逐渐把“无违建”转化为广大村民自发遵守的村规民约,形成共同治理违法建筑的合力,推进乡村违法建设防控和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加大乡村违法建设治理宣传引导力度。应推动违法建设治理宣传工作重心向乡村倾斜,采取公益广告、标语横幅和巡游车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大力普及城乡规划建设法规和整治违建工作政策措施,增强群众遵法守法意识,打造全民自觉参与、合力推进整治违法建筑工作的局面。从而达到美丽乡村建设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