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者:杨 波 承办单位:县委组织部
内容:
倮可者村委会为维摩彝族乡下辖行政村之一,全村1733户8546人,建档立卡户289户1263人,普碳S206线经过村委会,交通条件十分优越。作为维摩乡乃至砚山县北大门,极好展示砚山县的发展变化,倮可者积极做好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工作,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执政能力建设,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村委会新办公楼已于2018年1月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经验收结算,总投资合计人民币167125元,其中,砚山县委组织部补助70000元,缺口资金97125元没法筹集,由于尾款无钱支付,施工方一直来到村委会交涉工程欠款问题,导致村三委无法有效率的开展工作。因此,特向上级部门请求帮助倮可者村村级活动场所缺口资金97125元。
建议:
建议上级部门给予倮可者村村级活动场所97125缺口资金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