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斌代表:
您在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依法依规取缔非法开办的幼儿园》(第95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砚山教育事业的关注和关心!
收到您的提案后,教育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办理措施。加大非法办园的治理整顿一直是县教育局及相关部门的一项目重点工作,整治工作坚持“整治与疏导并举”的原则,对积极配合整改,符合办园标准的幼儿园依法颁发办园许可证,使其合法化;拒不整改的,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严禁非法招生。仅今年以来,先后于2月、5月、7月开展了三次专项整治。今年1月,全县无证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有66个(其中幼儿园51所、亲子园2所、托儿所13个)。通过整治后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截至目前,通过整改审批了20个,停办了15个,搬迁1个,新增7个。目前全县无证学前教育机构37个(其中平远镇1个,维摩乡3个,江那镇9个,盘龙乡3个,阿猛镇7个,者腊乡8个,干河乡6个)。对于无证办园的民办教育机构,县教育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减少或杜绝非法办园行为的发生。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同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对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或建议!
承办人:马恋
联系单位:砚山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3125547
砚山县教育局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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