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水务局对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2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08 21:20:52     来源: 阅读次数:1058

沈正林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千庄村委会大那丫拦河坝堤修复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大那丫拦河坝和排灌沟渠因在2015年9月26日发生特大暴雨,被洪水冲毁,导致下游200多亩良田不能按时栽种,影响了老米塘、安排、大那丫、小那丫225户924人的生产生活,现需对冲毁的拦河坝和排水沟渠重新修复,预算资金和材料具体吐下:1、土方开挖:312立方,每立方28元,计8736元;2、混凝土:195立方,每立方400元,计78000元;3、钢筋制安:3490公斤,单价8.9元,计31061元;4、模板制安:650平米,单价38元,计24700元;5、砂石料(块石)45立方,每立方300元,计13500元。总共合计投入资金165997元。

目前,项目申报、立项批复建设均需进入上级有关规划内方能及时申报解决,加之目前涉农资金均需县级整合统筹协调统一安排,因此,对此类“五小”水利工程项目,只能列入小型灌区建设规划、“五小”水利项目规划中申报上级资金解决。我局将按照代表所提建议,以年度项目为要求,统一申报规划,待项目立项批复后及时组织实施。同时,也恳请代表加强对目前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学习和掌握,加强与乡镇级的对接,将需建设的有关项目列入乡镇级规划并统一上报进入上级业务部门规划后,争取专项资金立项实施。

感谢你对我县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水务局

2018年5月30日

联系单位和联系人及电话:砚山县水务局,唐昶,3124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