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协提案委:
州政协提案委提出的《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投资实现产权最大化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0年,我县成立砚山工业园区。2013年,砚山县工业园区被省政府确定为省级工业园区,被省工信委确定为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2017年12月,被省人民政府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至2017年底,园区共有入园企业60户,其中规上企业34户,从业人员8131人,完成工业总产值61.41亿元。为进一步支持好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我县主要采取六个方面的措施:
一、规划先行,园区规划建设不断突破。按照“规划引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民生为本”的工作思路,把产业集聚区与城乡建设统一规划布局,历经两次规划修编后,园区规划面积从始建初期的30.21平方公里拓展至目前的39.81平方公里。园区开发第三轮修编工作正在实施中。
二、完善功能,园区综合承载力不断增强。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元投资、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有效整合各类项目,突出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县级财政“挤”资金,每年安排园区建设专项资金2000万元,强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保障;组建七乡工业园区投资开发公司,多渠融资加快园区建设。2012年以来,园区累计投入资金15亿元,收储土地3000亩,建成16.4公里园区路网及给排水、电力、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基本实现标准厂房、保障性住房、物流园区、培训基地和服务设施“五个配套”。目前,园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标准化厂房23万平方米,正在启动建设12万平方米;建成公共租赁住房1544套,可满足1万余人住宿;正在建设完善年吞吐量2000万吨、占地1076.9亩,集商贸、物流、海关监管、仓储等为一体的砚山现代物流园区;将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整体迁入园区建设,并挂牌成立云南技师学院砚山分院,实施“校企合作”联合办学模式,可实现60个班3000名学生的办学规模,与企业无缝对接培养所需人才;在园区成立了派出所、卫生室、人社服务站,建设集影院、学堂、书吧、健身、创业指导等为一体的“青年汇”等公益服务场所。
三、完善政策,园区综合吸引力不断提升。在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各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承接产业转移加工区优惠政策若干规定、鼓励和引导各类人员到加工区就业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在用地、用工、标准化厂房等方面给予奖励扶持。
四、帮助企业健全财务制度。采取个别指导、集中培训、深入企业指导等多种方式,帮助企业健全完善财务制度,指导督促企业规范财务制度建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条例的要求,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财务制度。
五、加快入园企业产权办理。企业入驻园区标准厂房前3年免租金,支持企业投资实现产权最大化,企业购买厂房的,入驻第一年按审计成本价80%出售,入驻第二年按审计成本价90%出售,入驻第三年按审计成本价100%出售,第四年后购买的则按厂房审计成本价的10%逐年递增;同时,县财政每年注入资金设立工业信贷引导资金,帮助企业解决还贷续贷过程中的资金周转需求,确保企业进得来、稳得住、能发展。我县还加大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材、五金加工企业执法力度,特别是对占道经营的企业加大了惩治力度,并积极动员引导建材和五金加工等企业进入园区生产经营。
六、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帮助化解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至今,共兑现政策奖励资金7073.47万元。共协调帮助园区轻资产入驻企业融资1.262亿元,同时,注册成立砚山七乡辰瑞贸易有限公司,主要开展砚山汽车电子产业物料供应链管理服务和相关贸易活动,注册资金5000万元,首笔实收资本2000万元。由砚山七乡辰瑞贸易有限公司建立一站式供应链管理平台,通过信息化管理提供相应的物料采购、资金支付、库存管理、销售回款等一站式供应链管理服务,并建立《供应链平台业务规范流程图》进行规范管理;目前,签订协议并开展业务的企业有7家,服务金额达 2570万元,已签订协议未开展业务的企业有6家,服务金额达2778万元。2017年至今,我县共协调帮助34户微型企业申请贷款,融资1860万元;同时,贯彻落实好省州关于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补助政策,截至今年二季度,我县共为微型企业办理贷款贴息16万余元。
在下步工作中,我县将加大城市规划区内的建材、五金加工企业的执法力度,加大对占道经营企业的惩治力度,积极动员引导建材和五金加工等企业进入园区生产经营;并围绕园区建设、中小微企业培育、企业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采取有效工作措施,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感谢州政协提案委对砚山工业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关注,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关心、支持砚山发展!
砚山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7日
联系单位和联系人及电话: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苏正逵,0876-3133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