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慧梅委员:
您在政协砚山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提案《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建议》(第104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我县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关心和关注!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务会议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一是利用课堂教学,加强法制教育。严格按照云南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试点方案(云教基〔2016〕25号)要求,1—2年级每周设置道德与法治课2节,3—6年级每周设置道德与社会课2节,7年级每周设置道德与法治课3节,8年级每周设置2节,9年级每周设置思想品德课3节,强化了法制课程“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二是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学生心理发展不够成熟的特点,有条件的学校建立了心理咨询室和谈心谈话室,并配备了心理健康专业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三是各学校根据学生的心理特点,积极开展自尊、自爱、自重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女生青春期知识讲座和青春期异性交往讲座等,有效培养了学生积极健康向上的心理;四是举办各类法制专题讲座,加强普法教育。各学校加强与公安部门协调配合,把公安部门人员聘为学校法制副校长,并针对学生在接受法律教育中存在的新问题、新情况,每学期举行一次法制宣传专题教育,根据需要不定期开展警示教育、阳光法庭现场教育等;五是加强教师法制知识教育,提高法制教育质量。首先各学校充分利用开学初和寒暑假前召开教职工大会,积极组织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砚山县教育系统教师“十禁止”》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教师法制教育观念;其次以评选《砚山县教育系统师德模范》为契机,引导全县教师遵纪守法和遵守职业道德,提高教师法制观念和法律责任。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同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教育的发展,对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或建议!
承办人:马恋
联系电话:3125547
联系单位:砚山县教育局
此复。
砚山县教育局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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