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关于在公共交通场所增设母婴设施的建议(169号)
发布时间:2018-08-22 14:35:26     来源: 阅读次数:1499

母婴设施是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共场所设立母婴室,既是对妇女儿童的尊重和关爱,也是完善全面两孩政策配套措施的迫切需要。随着全面两孩时代的来临,近年来婴儿出生增幅明显,但相关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还没有完全跟进,这种状况在我州尤为明显,我州仅有普者黑机场设有母婴室,在高铁站、公共汽车客运站等经常有母婴逗留等公共场所普遍缺少母婴设施,给孕期、哺乳期群众带来了不少困扰。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号)要求,“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根据生育服务需求和人口变动情况,合理配置妇幼保健、儿童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社会保障等资源,满足新增服务需求”的要求,加快推进在公共场所建设标准化的母婴设施,既是满足群众对母婴设施建设的需求,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又是切实保障母婴权益,在全社会形成支持母乳喂养的社会认知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提升我州人居人文关怀环境的迫切需要。

建议:建议对经常有母婴逗留交通枢纽(公共汽车客运站、高铁站等),应当建立使用面积一般不少于10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并配备基本设施,针对孕期、哺乳期妇女,以及携带婴幼儿的乘客提供便利服务,满足公共服务需求。

陈裕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公共交通场所增设母婴设施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砚山县境内的普者黑机场已设有母婴室,目前境内无高铁站,关于公共汽车客运站建设母婴设施的事宜,经与文山交通运输集团总公司对接,全州公共汽车客运站母婴设施将由文山交通运输集团总公司统一规划建设,“十三五”期间完成,我县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砚山城市建设和母婴关爱工作的关心、关注,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关心、支持砚山发展!

砚山县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