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水务局对砚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76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8-08-08 21:18:39     来源: 阅读次数:1038

陈荣玲代表:

你们在砚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76号《关于给予龙潭坝除险加固》的提案,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维摩乡阿伍村龙潭坝,由于该坝建设已久,加之当时技术含量低,虽然经过多次维修,但是因为资金、技术有限,没能解决实质性的问题,坝堤出现渗漏现象,防洪较差,影响农业安全生产,望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资金及技术支持,建议立项建设,解决群众生产发展难题。

目前,项目申报、立项批复建设均需进入上级有关规划内方能及时申报解决,加之目前涉农资金均需县级整合统筹协调统一安排,因此,对此类“五小”水利工程项目,只能列入小型灌区建设规划、“五小”水利项目规划中申报上级资金解决。我局将按照代表所提建议,以年度项目为要求,统一申报规划,待项目立项批复后及时组织实施。同时,也恳请代表加强对目前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学习和掌握,加强与乡镇级的对接,将需建设的有关项目列入乡镇级规划并统一上报进入上级业务部门规划后,争取专项资金立项实施。

感谢你对我县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水务局

2018年5月20日

联系单位和联系人及电话:砚山县水务局,唐昶,3124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