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行为自觉,推动创建第五届云南省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砚山县多措并举强化对不文明行为的监督和劝导,形成全民监督、共创共建共享的良好创建氛围。
一是“红袖套”上岗监督。人人参与志愿服务队,个个是“文明监督员”。从上到下,层层有志愿服务团队,有文明监督员。由县创文办统一设计“红袖套”下发到各网格点挂联单位,佩戴“红袖套”,深入到城区主干道、十字路口、背街小巷等人员来往密集的地方进行公共秩序维护、创文知识宣传、环境卫生整治等。对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维护、交通秩序及市民不文明行为等进行监督、劝导,并在网格区域内设置曝光台对不文明行为曝光。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弘扬时代新风,传播社会正能量,争做文明城市的宣传者、实践者、带头者。
二是“红领巾”校园监督。城市是我家,文明靠大家,细微之处见修养,举手之间显文明,城市文明从娃娃抓起,从学生抓起,从青少年抓起。在全县中小学中开展“我是小小文明监督员”活动。对操场、教室和各类活动功能室的环境卫生进行监督。对学生和家庭成员进行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知识,倡导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形成人人学习文明知识、人人宣传文明知识,人人践行文明创建的良好氛围。
三是“打电话”强化监督。为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畅通举报渠道,设置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市民广泛监督。强化对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的日常监督,让全民行动,全民参与,发现问题,聚焦问题,解决问题,边督边改,通过媒体等多种渠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方便市民对出现不文明行为进行“打电话”举报,开展不文明行为告知、不文明行为提醒、不文明行为劝导,切实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让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到其中来,不断增强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参与性。
四是“融媒体”曝光监督。为了调动全民共同关注,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县融媒体中心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开展媒体监督。利用微信平台、广播、电视、网络等进行不文明行为曝光。号召广大群众对身边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举报、投诉。对老旧小区的下水道渗漏、背巷小道的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的无序规则、私搭乱建等问题,要求责任单位立行立改,建立整改清单销号管理制度,对问题逐一登记销号,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截至6月28日,建城区曝光不文明行为200余起。
通过“四举措”全民监督不文明行为,建成区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闯红灯、乱张贴广告等不文明现象明显减少,市民文明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民参与创建的氛围浓厚,市民主动把文明城市创建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重在平常、融入日常、做在经常,带头讲文明语、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共同树立砚山新形象。(砚山县创建文明城市办公室 陆声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