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两强化”深入开展《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正案》主题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0-06-10 17:28:52     来源:县城乡综合执法局 阅读次数:995

为进一步使《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正案》深入人心,坚定“四个自信”,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不断提高干部群众对《条例修正案》的知晓率、认知度,营造“各民族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浓厚氛围,县城乡综合执法局“二强化”深入开展《条例修正案》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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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2020年6月7日上午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在七都广场以设置咨询台、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积极开展《条例修正案》宣传工作,重点对《条例修正案》的修正过程、修正的10条9款进行宣传,共发放新修正《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100余本,解答市民疑惑60余人次,专题展板1块。二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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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8日上午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召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正案》专题培训会,全体干部职共80余人参会,会上重点对《条例修正案》施行的重大意义,修正过程、重要章节、具体条款、修正内容等进行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对《条例修正案》的知晓率、认知度。会议强调:要将《条例修正案》实施与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日常、重点工作相结合,加大《条例修正案》宣传力度。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要将《条例修正案》与股室日常、重点工作相结合,按照单位宣传活动方案,专人负责、精心组织,确保宣传效果。同时要把好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做到宣传报道严谨规范、法律解读准确生动,避免群众和社会误解,防止产生舆情或负面影响。二是确保工作实效。各股室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高质量完成各项宣传工作任务。三是及时报送材料。各股室要及时上报开展工作简报、信息,图片,按要求填报相关统计报表,撰写工作开展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