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五落实”促进入居环境再提升
发布时间:2020-05-09 10:47:37     来源:县城乡综合执法局 阅读次数:986

为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县城乡综合执法局“五落实”促进城乡人居环境卫生水平稳步提升。一是落实“防疫有我,爱卫同行”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通过拉横幅、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宣传“爱国是核心”“卫生是根本”“运动是方式”的爱国卫生理念,形成了人人讲卫生、人人搞卫生的浓厚氛围,倡导全体市民爱护环境卫生,营造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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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落实环境卫生整治责任主体,狠抓县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对县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乡接合部等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卫生死角进行全面清理,共出动环卫工人28488人(次),环卫车辆3011辆(次),清扫面积22200万余平方米,转运垃圾8330.2吨,中转站消毒50次、城区公共道路消毒7次1008万平方米、城区垃圾桶消毒16次11200只(次),清除卫生死角248处,清除乱贴乱画小广告25570张,确保县城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三是落实公共绿化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管护工作。严格按照《砚山县绿化管护质量标准》《砚山县绿化管护评分考核办法》督促砚山县城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加大县城区公共绿化日常管护工作,及时清除杂草、枯枝落叶、浇水、施肥、打药、修剪,定期开展绿化管护检查评分工作,做到月底有检查有总结,月初有整改计划通知,月中旬督促落实,加强城市绿化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绿地整洁、美观,无缺株断垄。四是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营造干净、宜居、特色、有序的城市环境。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的原则,有重点、有步骤地对城区流动摊点、占道经营、超门面经营、乱堆乱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共清理占道经营4286人(次),清理超门面经营1521起,清除人行道搭接构筑物84个,清理占道堆放杂物546起,规范夜市摊点186起,处罚占道经营和占道堆放杂物39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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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落实县城区车辆乱停乱放、受限车辆入城整治工作,改善人民群众出行环境。进一步贯彻落实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限制受限车辆进入县城交通管制区的通告》《关于开展县城区道路车辆停放秩序专项整治的通告》,加强县城区车辆乱停乱放、客货混行整治工作,目前,完善交通道路指示牌40块,道路标识、标示线2万米,机动车停车泊位600个,非机动机停车泊位1000个;对首次违停车辆发放温馨提示2280份,拖移474辆,处罚418辆;劝阻大车入城248辆、处罚26人。有效减少车辆乱停乱放、入城不规范等对砚山县交通的干扰,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和行驶安全,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降低城区大气和扬尘污染,优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