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督促全县2022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落实,现将2022年10月政府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予以通报,请对照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方面。
10月,通过OA办公系统“县乡收发文流程”共排查出需标注主动公开并向社会公开发布的政策文件46个,其中,已按要求标注、公开和解读的26个,未按要求公开、标注错误、未进行解读或发布的20个,具体问题情况详见附件1。请涉及单位对未标注的文件进行整改,并将未标注情况说明和整改情况于11月30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
公文起草请务必按照以下要求:
1.认真判断公文公开属性,并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中的一种并说明不公开的理由、不标注的理由、依申请公开的理由、不解读的理由。
2.贯彻落实上级文件,按照上级文件界定和标识。凡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切身利益,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或反映本机关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办事程序、人事任免等公文,应界定并标识为“此件公开发布”,并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
3.凡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但部分内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敏感信息或其他不宜公开因素的公文,应界定为“此件删减后公开”。纸质公文不标识公开属性,对公文内容做相应删减或删改后对外公开的公文标识“本文有删减”或“本文有删改”。
4.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管理事务的公文,或内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应界定并标识为“此件依申请公开”。
5.内容不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切身利益,不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公文;涉及行政执法,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公文,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公开的公文,应界定并标识为“此件不公开”并附不公开情况说明。
6.可以不公开,不标识公开属性的情形:上级机关的请示和报告;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审批事项的函;各类会议纪要及内部资料。
(二)政策宣传解读方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策文件,应当进行解读:
1.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其发文编号为“××规”);
2.拟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印发的 (其发文编号为“×政发”“×政函”“×政办发”“×政办函”)或者冠以“经×××政府同意”等字样以部门名义印发的,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但具有管理公共事务作用,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切身利益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需要广泛知晓,或专业性强的主动公开文件(其标题主要含“意见”“措施”“方案”“办法”“规则”“细则”“计划”“规划”“纲要”等字样的文件);
3.其他需要进行解读的政策文件。
10月,政府各级各部门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策文件15个,图文解读6个,文字解读10个。后续跟进发布视频解读3个,动漫解读2个。存在的问题一是重视程度不够,政策文件出台后,没有认真编写解读材料,解读材料仍停留在标题式、提纲式、精简式解读层面,解读质量不高;二是不重视政策落实,没有认真研究怎么宣传政策,解读方式单一,仅有枯燥的文本解读,解读方式不亲民、不易理解,达不到利民利企的效果;三是利用媒体、网站、专栏解读政策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政策出台后,解读后续跟进不够,政策解读深入人心仍需加强。
(三)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方面。
10月,共承办文山州电信话务组在线解答转砚山县办理160件,超期办理2件,2件均为县自然资源局办理案件,详见附件3。超期原因有关情况县政府办公室已调查清楚,已提交效能办进行全县通报处理。在上级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案件(工单编号:YNS2022100807131184)在答复后,市民表示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请继续调查处理,确保群众满意并及时反馈平台。县民政局案件(工单编号:YNWS202210270707376222)存在答复不规范的情况,未联系来电人答复办理就将结果提交平台。县发展和改革局案件(工单编号:YNWS2022101007162194)存在虚假答复办结的情况,答复结果填写“已于X月X日答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但来电人再次致电反映没有工作人员与其联系回复,投诉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针对以上问题,请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民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作出情况说明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于11月18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重视程度不够,没有第一时间接收工单,接到工单后签收、办理不及时,工单办理滞后,有能拖则拖的现象,超期风险持续加大,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打电话催促频次明显增多,被催促单位工作人员麻木对待,没有按照州政府要求做到省级工单和其他州市转派工单提前3天办结、州级工单提前1天办结;二是工作人员岗位调整过于频繁、变动大,交接工作不到位,新接手的人员不熟悉业务,账号密码经常忘记;三是文山州电信话务组转砚山县办理案件较多,办理压力较大;四是部分部门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噪声污染、市场管理等方面,对于简单的答复能解决问题的同一案件在各部门间来回转办多次,超期风险加大;五是部分单位不重视办理结果和答复情况的填写,不按规范和要求办理答复,甚至出现虚假答复的情况。
(四)政务新媒体运维方面。
按照省政府考核要求,政务新媒体平台除节假日外,超过14天不更新信息的新媒体达不到考核要求,将会被扣分、通报、整改。10月,七彩彝韵、稼依映像、砚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一大队等新媒体账号发布信息不积极,断更时间达10日之久,被上级通报和扣分的风险加大。详见附件2。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对开设新媒体账号前需要向县政府办公室报备相关手续不清楚,不抱备手续私开新媒体账号,未批先开隐患仍然存在,县政府办公室对于未批先开的情况难于监管控制;二是新媒体账号推送的消息过于简单,多为业务工作、新闻信息,对群众而言实用性不强,利于群众办事的信息有待进一步挖掘;三是发布的内容不接地气,表达方式和内容不抓眼球、不吸引人,群众的关注度不高;四是部分单位出现开设新媒体账号苗头倾向,请各单位充分论证开设新媒体账号的必要性,与县主管单位主要领导沟通,经主管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严格开办程序,确保新媒体账号高质量运转;五是部分无力运维的单位注销过程过于漫长,迟迟没有注销成功,存在信息停更隐患。
(五)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情况。
10月,县政府门户网站后台共发布各类信息561条,其中,政务信息153条,政府信息335条,法定主动公开信息331条。利企惠民政策专栏、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决策听证、规划信息、养老服务、社会民生、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相关专栏信息发布需要加强。同时,请各单位建立本级本部门的信息审核机制,层层把关,杜绝出现图片、文字表达不当或错误,坚持杜绝出现政治性、原则性错误以及个人敏感信息。
(六)依申请公开情况。
10月,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正在办理中。各级各部门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学习,熟知依申请公开流程;二是要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依法依规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确保程序规范、合规、合法。
(七)政府公报方面。
县政府办公室如期编制电子版本政府公报,今年以来,共编发政府公报9期,详询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府部门若出台并公开了相关政策文件的,请主动向县政府办公室提供一并纳入政府公报刊载。
(八)错敏词纠错方面
10月份共纠错192个,其中:政府门户网站纠错160个,政务新媒体纠错32个。各乡镇及部门错敏词纠错情况详见附件4、附件5。
(九)2022年考核指标方面。
一是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信息公开有待加强,双随机、一公开事项信息公开有待加强,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有待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政策解读回应比较薄弱,解读形式比较单一,解读内容不实用;三是12345办理不够及时,超期风险加大,来电人满意度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工作队伍不稳定,负责人更换过于频繁;四是请各单位根据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任务清单文件,包括格式、公开属性等,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检查县政府门户网站各个栏目,查缺补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其他要求及工作安排
1.请按照10月28日州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培训会精神,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对标对表,查缺补漏,积极做好省、州、县各级考核工作;
2.请按《砚山县人民政府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对接联动处置机制》的通知(便签〔2022〕181号)做好12345联动处置;
3.请县直各部门对照上级职能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编制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并通过自动化办公系统完成本单位“三审三校”后提交县政府办公室统一公开发布;
4.请按《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砚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砚政办发〔2022〕118号)要求,明确责任领导、分管理领导、主要工作负责人,稳固工作队伍,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稳定推进;
5.根据县委宣传部要求,严格落实网站信息发布前经单位内部完成“三审三校”,审核完毕后提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股统一公开发布。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