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办公室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30 16:25:34     来源:砚山县委史志办 阅读次数:1028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史志部门法治建设工作,为平安砚山建设贡献力量,县委史志办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坚持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本部门法治建设稳步推进。现将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谋划,有序推进。

普法依法治理是实现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为抓好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我办重视本单位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按照《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规定的通知》和《砚山县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有关要求,年初及时对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深入学习中央、省、州依法治理有关精神和要求,进一步统一干部职工认识,做到思想重视,行动快速,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真正把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我办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先后制定了本部门《依法治县工作方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法治学习计划》等,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把普法依法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史志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工作,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多形式开展学法活动,不断提升职工法治意识。 

为认真抓好本部门普法工作,根据县普法办部署,结合史志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本单位领导干部及职工法律法规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以班子会、职工会、党员大会、主题党日、党课、专题辅导会等会议为契机,组织干部职工普法学法,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特别是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以来制定修改的法律,学习以十九大通过的新党章为根本遵循的党内法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1)》等相关法规知识。与此同时,把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融入学习中去,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地方志工作条例》《云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地方志工作规定》及《出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印刷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依法依规办事,依法出版史志书籍。全年采取职工会议、党员会、主题党日等形式学习有关法律法规36人次,班子成员在本单位开展法律讲座1次,班子成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24人次,职工学习业务法律法规42人次,参加文山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6人次,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有关法律法规40余人次,利用“领导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学习法律法规20余人次,100余学时,利用“法宣在线”平台学习法律法规140余人次,200余学时。通过学习相关法律和规定,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各项工作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开展,营造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普法浓厚氛围。

结合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三月法制宣传月”活动。为切实抓好单位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法治砚山建设,根据中央、省、州、县法治建设有关要求和统一部署,组织开展2021年度“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一是采取会议形式学习宣传。组织本单位7名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1人次,着力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法规意识,自觉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二是采取专栏形式开展宣传。在本单位办公区内制作“三月法治宣传月”专栏1期,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的内容主要是有关法律法规知识问答、简介、案例分析、宣传标语等,旨在让干部职工进一步了解有关法律法规,知晓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不触碰法律底线。三是深入“七城创建”包保网格点开展宣传。结合“七城创建”、疫情防控工作,干部职工主动深入本单位网格点大外革三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受教育干部群众200余人,旨在教育引导基层群众遵纪守法,做合格公民。

2、开展“六月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为使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达到目的,我办结合部门实际,深入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与安全生产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让干部职工增强安全意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保障工作、学习、生活处处安全,努力构建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二是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日常生产生活中遵章守规,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外出期间严加防范,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伤害,确保安全。三是在单位内部开展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活动,消除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做到全面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点,杜绝了安全事故发生。四是深入网格点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基层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期间共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15人次,印制安全生产宣传资料200余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1次,消除单位内部安全隐患点1个;深入网格点散发宣传资料2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500余人。

3、深入基层开展法制宣传,推动”六进”活动有序开展。以宣传宪法为核心,深入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深入网格点、挂钩点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开展“七城创建”和疫情防控、人居环境整治之机,采取口头宣传、群众会宣传、印制资料等形式,深入网格点大外革三组、乡村振兴挂钩点平寨村委会、人居环境整治挂钩点六主村委会开展涉民生法治宣传。重点宣传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婚姻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决定及我省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食品安全、安全生产、黄赌毒、防艾、电信诈骗、非法集资、劳动就业、医患关系,以及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医疗卫生工作者权益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维护,涉及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群众关注度高,易引发社会舆论炒作、群体性事件方面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进一步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动社会和谐稳定。二是深入革命老区村寨开展宣传。利用党史宣讲、革命遗址普查、收集党史资料等为契机,向革命老区村寨干部群众宣传“三农”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基层群众依法治理,依法办事,做遵纪守法公民。全年累计深入网格点召开群众会宣传3次、散发资料宣传6次,受教育群众500余人;深入乡村振兴挂钩点宣传1次,受教育干部群30人,利用到六主村委会开展人居环境整治之机宣传4次,受教育干部群众300余人,深入革命老区村寨宣传2次,受教育干部群众50余人。

(四)知法用法,依法办事,积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学法的目的在于运用。在法治建设工作中,我办采取学用结合的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及职工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首先,领导班子以上率下,带头做到廉政勤政、遵纪守法,干净担当。年内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因严重违法犯罪受到追究的情形。同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持续强化法治教育,干部职工没有特权思想、法治观念淡薄的行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其次,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学会沉着冷静,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不冲动、不用武力解决问题;第三,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志工作条例》《云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地方志工作规定》以及党史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编史修志,确保史志书籍出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党的要求。年内编纂的2部史志书籍和向省州提供的20余幅史志图片及2万余字的资料均符合有关规定,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2021年,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营造了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法治建设成效日益显现,但对照国家、省、州、县的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对长期学法认识不足。法治建设事关全体公民法律意识提高问题,无论是机关事业单位,还是普通民众都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做到依法办事,依法治理。为此,在具体工作中,部分干部职工对开展全民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认识不足,认为只要自己平时不违法就行,没必要那么认真,没必要时时刻刻学法。因此,在学法中,时紧时松,甚至有时学法只是为了完成任务,学习没有更多的成效。

(二)工作重点不突出。史志部门不是执法部门,涉及的法律法规不多,具体工作中,就如何开展工作思考不够,措施不力,统筹不紧密,重点不突出,有时会出现眉毛胡子一把抓现象,工作推进不够有力,成效不明显。

(三)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受办公条件限制,本单位没有专门的法治宣传专栏,宣传的形式仅限于职工会、专题会、主题党日、党员会以及印制资料进行宣传,宣传面不够广,形式单一,效果不佳。

(四)工作发展不平衡。工作中,部分干部职工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识存在偏差,认为本单位不是执法部门,法治建设不是主业,没有必要抓得那么紧,工作重心应放在编史修志事业上。所以,有时会出现重业务、轻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现象,工作发展不平衡。

三、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一年。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注重在开展业务工作的同时,把普法工作融入业务中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更加注重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推进部门法治建设,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一)精心谋划,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十四五普法规划。按照中央、省、州、县的统一部署及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十四五普法规划和法治建设规划各项任务,及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方案、要点,明确工作目标要求,理清思路,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

(二)常抓不懈,开展专项宣传活动。紧紧围绕各级工作重点,结合部门实际,认真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六月安全生产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宣传教育,到乡村振兴挂钩点、“七城创建”包保网格点、革命遗址点开展法律知识宣传,着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知法、守法、预防犯罪、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利的能力,依法办事。

(三)坚持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不断提高治理能力。按照依法治县办和普法办的统一部署,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用法纪武装头脑,不断普及干部职工法律知识,提高依法办事、依法履职的能力。

(四)突出业务工作,运用部门法,依法出书。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志工作条例》《云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地方志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出版管理条例》以及党史编纂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编史修志,依法管理革命遗址遗迹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依法履职,依法规范出版史书,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翔实的史料保障。

(五)统筹推进,两不误,两促进。把法治建设贯穿于编史修志的始终,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推进,真正把本单位的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为平安砚山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