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进一步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与行政管理职能在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积极作用,构建水生态治理新格局。8月2日,县检察院、县河长办、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开展河湖保护治理情况联合调研。
当天实地查看了浴仙湖、盘龙河等河湖保护治理工作,现场检查发现盘龙河稼依段存在污水直排问题,为确保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县检察院下发整改建议3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充分履行法定职责,有力促进了水生态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切实做到以“检察蓝”守护好“生态蓝”。
在今后的工作中,砚山县将严格落实行政机关河湖治理主体责任、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责任,进一步探索“河(湖)长+检察长”协作协同机制,联合打击各类破坏水生态环境问题,增强涉河湖执法刚性,把依法治水管水落到实处,强化检察机关与河长办协作配合,凝聚行政机关管理职能与检察机关公益保护职能的强大合力,加快推进全县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