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砚山县“以案促改”肃清张秀兰恶劣影响工作方案》 砚办通〔2022〕66 号文件要求,2022年6月10日上午,县自然资源局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
一是以张秀兰案为镜鉴,通过“以案促改”警示教育, 坚决肃清张秀兰案恶劣影响,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推动形成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风气清新的良好政治环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在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生态环境治理、“七城”创建、民族团结、 扫黑除恶等重大问题上,始终保持头脑清醒、行动坚定、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全力推动中央和省委州委决策部署在砚山落地落实。
二是通过学习《张弦同志在2022年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政情通报〔2022〕第6期)、《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违反参会纪律要求的情况通报》(文办能〔2022〕79号等文件进行学习,充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纪律作风意识和效率意识,扛实政治责任,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政治意识,树牢执行上级命令的自觉性。
会议最后,赵洪吉副局长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着力防范招投标领域和权力集中岗位腐败问题,深入推进“清廉砚山”建设,全面实现自然资源工作作风大转变,实现可持续“廉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