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管理,提高矫正质量,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守日常监管规定。5月26日上午,八嘎司法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体学习教育活动。
首先,八嘎司法所所长赵景洪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向社区矫正对象宣传相关纪律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转变观念,进一步树立在矫意识,在矫正期间,思想上不能放松,自觉接受司法所管理教育;二是希望社区服刑对象放下思想包袱,认真服刑,有什么问题及时与司法所工作人员沟通;三是希望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期间,管好自己的一言一行,外出必须请假,每日必须按时签到等;四是要加强疫情防控,切记要戴口罩,勤洗手,除直系亲属的红白喜事外,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积极配合村委会的疫情防控工作;五是严禁酗酒及酒后驾车、闹事、聚博等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六是遇有突发、紧急情况要及时主动向司法所汇报和沟通交流,切忌冲动行事,做出违法举动和行为。
随后八嘎司法所所长赵景洪从社区矫正日常报到制度、思想汇报制度、请假制度、集体学习、公益劳动、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讲解,对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需要遵守的规定,必须履行的义务作了细致的说明,通过集体教育的学习,使社区矫正对象更加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告知其权利义务以及在学习、劳动、教育、管理、奖惩等方面的各项规定。
在此次集中学习中,矫正对象态度认真,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纷纷表示将吸取教训不再触犯法律,积极服从司法所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