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平远镇被确定为云南省 10 个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之一和文山州首个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镇以来,镇党委、政府积极贯彻落实《砚山县平远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精心谋划、科学施策扎实推进改革步履走深走实,不仅服务效率得到很大提升,同时也为群众提供了便捷、优质、高效的“一站式”行政审批服务,真正实现群众办事“就近办、快捷办”,让“一枚印章管审批”的红利惠及大众。
在压缩行政审批职能上做好“减法”:一窗式审批服务,让办事来回跑变“一窗受理、一次办结”。为了积极响应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在今年4月平远镇将民政、社保、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8家部门统一安置到了新政务服务中心,共设有含养老、医疗保险、婚姻登记在内的10余个便民窗口。以前,群众要申请乡村规划许可证,需要群众跑到自然资源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等多家部门,然后这个部门出结果又送下个部门,整个过程来回跑实属不便;现在实行一窗审批后,只需群众在村(社)填好相关材料交到行政审批局,由现在审批局将材料在几家涉及部门流转,部门会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45个工作日内办结。真正做到了“一枚印章管审批”、“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次办结”,让群众少跑腿。仅今年4个月,全镇共办结事项1118项,大大节省了群众的办理时间和来回跑路的费用,真正做到审批办理能不出镇的绝不出镇,做到了高效审批和提高了办事效率。
在优化执法环境上做好“加法”:一支综合队伍管执法,让“看得见、管不着”变“看得见、管得着”。店外经营、非法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一些不文明行为一直是我镇治理的顽疾,特别是每逢一些大型节假日时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现象频发,严重影响全镇的镇容镇貌和社会整洁、文明风气。过去镇执法队执法权限受到一些“瓶颈”,执法权受限,在发现一些乱搭乱建、非法占道经营等不文明行为时只能劝导和警告,最后上报到县级部门,等待县级部门派人处理,如遇到县级部门工作繁忙人手紧张,不能及时派人来处理就导致不能及时执法制止,不文明行为屡禁不止。现在确定为经济发达镇后县级部门将执法权限下放后,镇党委、政府科学施策积极盘活编制,整合执法资源,组建了一支集农业、文化等多家部门优秀人才的综合执法队伍,通过承接部分县级行政处罚权限,现在依靠一支队伍就能做到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既减少了“看得见,管不着”的烦恼,又做到统筹部门间执法联动,有效避免多部门各自执法、重复执法、推诿执法等问题。从今年2月到现在,综合执法队共办理了行政处罚16起、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57份、签订承诺书45份、签订扣押决定书20份,真正做到了“看得见,管得着”。全镇非法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停乱放等一些不文明行为得到了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