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注重日常监督管理规范排污许可行为
发布时间:2022-04-24 09:18:29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 阅读次数:541

为高效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进一步规范砚山县排污单位生产合法排污。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疫情期间,采取企业自查、分局抽查、省州技术复查“三步走”等措施,线上线下齐发力,深入推进排污许可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服务,主动作为,严格事前审核。疫情期间,为更好服务企业,在企业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过程中,按照申报实施全程网办要求,主动介入,认真核对排污单位基本信息、相关附件等内容,帮助指导解决企业在信息填报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安排业务人员跟踪办理,通过电话、微信、QQ等在线沟通工具以“不见面”方式进行帮扶指导,尽量减少当面沟通,在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规定的同时,及时指导帮助企业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有效减小企业负担。截至目前,已初审通过首次申请排污单位3户,变更申请5户,注销1户,督促指导1家开展排污许可证延续申报,预计4月底完成延续申报。。

二是从严要求,抓实整改,确保发证质量。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及时反馈省、州审核意见给县辖区内排污单位,督促排污单位修改完善,严格按照审核意见申请变更许可证内容。通过对反馈意见的及时整改,有效提升砚山县排污单位行政许可核发质量的准确率。截至目前,共督促指导5家排污单位完成许可变更,正在整改1家。

三是强化监管,规范管理,达标达证排污。4月份,围绕塑料颗粒加工、万寿菊颗粒加工、泡椒行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先后3次深入7户排污单位开展行政检查,共发现问题15条,完成整改15条。通过加强对排污单位依证落实自行监测、执行报告、台账记录、信息公开等执行检查,规范排污单位排污,增强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自证守法,按证排污”的意识。

通过“线上”指导企业做好排污许可首次申请、变更、延续、注销、重新申请、执行报告提交等工作,“线下”对持证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和落实情况现场核查,“线上线下”齐发力,工作人员全程介入,充分发挥属地监管作用,为推进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