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平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落实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确保行政执法“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县司法局刘飞同志一行三人到平远镇,通过听取汇报、查看综合执法队和行政审批局办公场所、现场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平远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县司法局刘飞同志重点针对乡镇行政执法及执法队建设情况进行了工作指导,进一步推动乡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通过查看制度建设、场所设施、人员配置、开展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平远镇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基本情况,并就如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队场所规范化建设等问题展开了交流。二是对乡镇对行政执法公示栏公示工作、行政执法证申领、执法记录仪配备等情况进行交流指导。要求各乡镇政府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要求,对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处罚结果等事前、事后公开内容等及时公开。三是深入讲解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围绕《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实践应用展开,理论联系实际进行深入讲解,使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一个更全面、更深入的了解。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针对乡镇实际情况,完善乡镇行政执法保障机制,着力解决乡镇行政执法工作中的疑点和难点问题,推动形成权责统一、高效便民的乡镇综合执法体系,切实提升乡镇政府治理能力,确保下放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