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砚山县委、县政府积极应对,多措并举,继续巩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在稳经济扩内需促消费系列政策措施的持续带动下,砚山消费市场复苏势头进一步巩固,消费需求稳步释放。一季度全县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64亿元,同比增长4.3%,增速高于全州2.2个百分点,排列全州第1位,全县消费市场呈现复苏向好发展态势。
一、消费市场运行基本情况
(一)城乡市场协调发展。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和乡村振兴工作的推进,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购买力不断增强,城乡消费品市场协调发展。一季度城镇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0.94亿元,同比增长4.0%,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4.7%。乡村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3.70亿元,同比增长5.2%,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5.3%。从增速看,农村居民购买力进一步释放,农村市场消费略快于城镇。
(二)限额以上引领消费快速增长。一季度限额以上企业累计实现零售额1.33亿元,同比增长28.3%,增速比1-2月回升12.3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回升1.7个百分点。
(三)限额以上小微企业和吃穿用零售额当月环比增速明显回升。一季度,限额以上小微企业零售额当月同比增长59.0%,增速比2月份回升81.1个百分点;吃穿用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99.4%,增速比2月份回升149.7个百分点,小微企业和吃穿用商品零售额呈现大幅回升态势,大力推进了砚山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快速增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乡村市场占有率低。一季度虽然乡村消费增速略快于城镇,但消费占比较小,仅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5.3%,且农村收入来源较为单一,近年来,随着精准扶贫工作及惠民生政策效应逐步得以显现,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但整体收入水平还相对较低,加之近两年来,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外出务工人员收入减少,农村消费水平下降,收入下降制约了农村消费市场的快速发展。
(二)限额以上企业规模小,占比低。一季度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四个行业累计实现零售额1.33亿元,同比增长28.3%,增速比上月回升12.3个百分点,但总量仅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1%,拉动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1个百分点,占比非常低,拉动力明显不足。
(三)消费市场后续支撑乏力。一是企业经营不稳定,限上零售业零售额下降面大。一季度在34家限额以上零售业中就有9家商品零售额同比下降,占限上企业数的26.5%,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拉动效应降低。二是小微企业经营情况稳定性差。一季度,有6家限额以上小微企业商品零售额增速不同程度回落,影响全县消费品市场的稳步增长。
(四)消费增长的新支撑点相对匮乏。一是新增动力不足。按照国家统计局调查单位审批入库的要求,新纳入企业所需提供的资料必须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但实际上企业基于一些合理避税的目的和消费者不需开具税务正规发票的销售额较多,所以报税务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销售额与实际销售额差距较大,纳限工作难度大。二是居民消费动力不足,当前消费市场在逐步恢复,但受疫情反弹影响,居民消费信心不足,扎紧钱袋子,减少消费开支现象突出,消费市场活力依然不足,带动力不强。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优化农村消费环境,释放农村消费潜力。一是因地制宜不断完善农村消费市场基础设施和消费环境,助推农村消费市场健康快速发展。二是提高居民消费能力。要对企业减税降费,提高居民工资性收入来源,降低居民个人所得税,健全公共服务,加强社会保障,多渠道持续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居民消费能力。三是激活广大乡村市场。要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健全公共服务,增强医疗和养老保障,提升农村高质量和高品质服务和产品的有效供给,让广大农村居民敢消费、能消费、愿消费。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着力加强企业培育入统工作。一是抓紧对现有已达标企业的纳限入统工作,挖掘已达到限额标准的企业及时申报入库,对于接近限额标准的法人企业抓紧培育壮大。二是继续对新增纳限企业和经营情况好且带动力强的限额以上企业实施奖励措施,进一步激励全县商贸企业解放思想,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支撑带动作用,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三)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政策引导和帮扶。一是继续稳定石油、汽车、家电等大宗商品交易和重点商品消费。二是加强吃穿用等基本消费的保障和合理调度,高度关注吃穿用类商品零售变动趋势,引导居民理性消费。三是对小微企业经营情况进行重点关注,保障小微企业惠企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小微企业稳定经营和健康发展。
(四)不断壮大限上企业库,增强新增量的拉动作用。市场主体是市场发展的“源泉”,主体增量是市场发展的活力。近年来,全县深入挖掘新增长点,持续加大市场主体政策扶持和针对性培育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主动入库,达限企业及时入库纳统。一季度新纳限的15家零售业累计实现商品零售额0.44亿元,同比增长164.2%,共拉动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长27.5个百分点。实践证明,新增纳限入统工作的有效落实是拉动限额以上企业增长的重要途径,纳限工作刻不容缓。
(五)营造安全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着力稳工稳产稳商稳市,维护生产生活正常秩序。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适应消费趋势新变化,不断完善促进消费的硬环境和软环境,借助在线消费新模式、新业态,深化与拼多多、淘宝、抖音等电商平台合作,发展乡村数字经济,打通快递进村“最后一公里”,促进消费市场线上线下、城乡融合发展。加快补齐制约消费发展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健全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体系,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