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基层经济利益矛盾引发的社会纠纷频发,人民调解工作成为基层司法所工作的一大难点。3月22日上午,八嘎乡胡广箐村委会工作人员致电八嘎司法所,请求对胡广箐小组卢某某与坡脚小组的土地纠纷进行调解。
2022年1月,为方便村民出行种地,提高村民生产效率,胡广箐小组与坡脚小组的村小组长共同商议修建一条连接坡脚小组和胡广箐小组的机耕路,修路的资金由坡脚村小组支付,占用到村民的承包山林及田地由各组各自协调。
双方经一事一议讨论决定后,于2022年2月7日村委会组织两位村小组长与涉及承包地的村民到现场进行商议划定修路用地界限,当时卢某某在外务工没能赶到现场,胡广箐小组的村小组长现场给卢某某打电话征求意见,经征求同意后现场将修路界限划好。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卢某某突然变卦,称村小组长在没有经过其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占用自家农田修路,并要求给予相应的补助。
在了解矛盾原由后,乡综治办及八嘎司法所组织双方到现场进行调解,经过赵景洪所长近2个小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沟通、调解,从法律角度予以详细分析、阐述,让双方明白是非,两位村小组长自知理亏。胡广箐村小组同意补偿卢某某户占用农田费用贰仟元整(¥2000.00)元。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