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见实效
发布时间:2022-03-16 15:32:31     来源: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675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全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行动推进会议精神,“弘扬老山精神”和新时代“西畴精神”,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以“实干争进位,法治固边疆”和“共促消费公平”为主题,3月13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七都广场、各乡镇开展了“三月法治宣传月”及“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加强食品、药品、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群众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药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及疫情防控知识,并针对消费者提出的消费维权、识假辨假等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充分调动了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有效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同时,“针对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易发多发的“哄抬物价、假冒伪劣、逃避检查、传播疾病”等违法行为可能触犯的法律及后果,宣传解读传染病防治法、检疫法、价格法、治安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疫情防控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工作人员现场为群众解答咨询问题,加强新消费业态、新消费模式等消费知识的普及和风险提示,引导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为广大消费者自觉抵制和举报假冒伪劣产品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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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为县城区宣传活动现场)

    此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4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了广大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及维权意识,提高了广大群众疫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认识,更进一步树立了市场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为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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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图为乡镇宣传活动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