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9)文件要求,砚山县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细则》,依法、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做到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坚决公开,尤其认真做好了社会公众特别关注的便民服务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项目建设招投标信息的公开工作,通过砚山县政务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云南省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公开各类信息共153条。其中:政务信息公开23条、创建国家卫生县城3条、魅力砚山公开9条、行政许可1条、单位公示栏公开13条、公开县政府转交县交运局办理的“三会”建议提案共68件(其中:党代25件、人代36件、政协7件)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公开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业务工作重,政府信息公开任务时间紧、频次高等原因,存在公开内容深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下降等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存在内容不全面、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需健全完善,仍然存在信息公开数量少、更新慢、更新重点不突出、内容单一等情况。
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从以下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本单位公开内容的质量。二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学习的频次,健全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