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有效防治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废弃物造成大气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消除安全隐患,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
一是签责任、订承诺。乡党委政府召开全乡干部职工大会,明确各中心(所)、村(社)工作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136份,同时以户为单位签订承诺书,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完善村规民约条款,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村规民约,明确要求禁止焚烧秸秆、垃圾等废弃物。
二是构建禁烧网络。组建禁烧工作队和防火巡逻队,设立举报电话,采取逐级分包责任制,构建乡、村(社)、村民小组三级联动禁烧工作网络。形成系统的禁烧工作责任体系,严防死守,疏堵结合,坚决制止秸秆焚烧行为,消除焚烧隐患,力争“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换“绿水青山”。
三是加大执法宣传力度。禁烧工作队,定期或不定期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督察、巡查,做到有火必查、有烟必禁,交通要道及人口密集区悬挂横幅、张贴秸秆禁烧通告,印制秸秆禁烧承诺书和宣传资料分发到各家各户。做到禁烧政策送到门、公告贴到村、宣传资料送到户,采用一切行之有效的方式进行宣传。组织学校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通过学生宣传家长,家长深入学习落实到位,确保做到秸秆禁烧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不敢烧、不能烧、不想烧”的环境氛围。目前维摩乡禁烧公告、宣传资料已全部发放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