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月,砚山县累计实现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8.66亿元,同比增长4.9%,增速比1-11月回落2.2个百分点,增速回升乏力。从消费地域看,城镇市场实现零售额47.63亿元,同比增长4.5%,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1.2%。乡村市场实现零售额11.03亿元,同比增长6.5%,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8.8%。从消费形态看,全县实现商品零售额54.40亿元,同比增长4.8%,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2.7%。实现餐饮收入4.26亿元,同比增长5.9%,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