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砚山县档案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4年8月27日会议评审,认定王建宇等8名同志具备档案专业助理馆员职称资格,陈美仙同志具备档案专业管理员职称资格,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4日。
如对被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向砚山县档案局(馆)综合股反映,电话:3122707。
附件:2024年砚山县档案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砚山县档案局
2024年8月28日
附件
2024年砚山县档案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序号 | 单 位 | 姓 名 | 性别 | 申报资格 | 申报方式 |
1 | 砚山县绩效和预算编审管理中心 | 王建宇 | 女 | 助理馆员 | 正常申报 |
2 | 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 信息服务中心 | 陈海欧 | 女 | 助理馆员 | 转评 |
3 | 砚山县平远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雷桀 | 女 | 助理馆员 | 正常申报 |
4 | 砚山县平远镇综合执法队 | 吴佳丽 | 女 | 助理馆员 | 正常申报 |
5 | 砚山县江那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欧阳维仙 | 女 | 助理馆员 | 正常申报 |
6 | 砚山县维摩彝族乡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张露琼 | 女 | 助理馆员 | 正常申报 |
7 | 砚山县八嘎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王丽芬 | 女 | 助理馆员 | 正常申报 |
8 | 砚山县八嘎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蒋小玲 | 女 | 助理馆员 | 正常申报 |
9 | 砚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陈美仙 | 女 | 管理员 | 正常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