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县政府各部门,省州驻砚单位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破除“中梗阻”顽疾,按照省、州、县关于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安排部署,特组织开展砚山县2024年第一季度“难办事股室”评议活动,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关注支持,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议对象
县政府各部门、省州驻砚有关单位具有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职能和民生服务职能的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简称“股室”)。
二、评议时间
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21日
三、评议重点
(一)“冷”。对群众感情冷漠,不能站在群众的立场想问题办事情,无视群众疾苦,不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主动服务意识差,人难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群众面前高高在上,官气十足,架子大,作风霸道,方法简单,粗暴蛮横,爱理不理,态度恶劣,训斥讽刺;办事讲人情唯关系,对待熟人和生人存在先办与后办、快办与慢办、简办与严办、能办与不办差异等问题。
(二)“懒”。工作缺乏激情,精神萎靡,状态不佳,混混沌沌混日子,习惯“等一等”“看一看”,不催不办、不推不动,项目推进缓慢,对“发展难题”破解招数不多;工作业务不熟,能力不够,一问三不知;责任心不强,拈轻怕重,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不深入基层一线,坐等上门多,主动问需少;不执行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让群众多跑路、跑空路;政策宣传不到位,让好政策沦为“抽屉政策”;对企业需求、群众诉求,不及时报告、处理和反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涣散,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玩游戏、炒股票、逛淘宝、刷抖音等问题。
(三)“推”。推诿扯皮,缺乏担当,工作“挑肥拣瘦”,当“甩手掌柜”、做“二传手”;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搞变通;遇事“拿本本、翻条文、找依据”,拘泥条条框框,不主动为办成事“想办法”;对上级交办和群众申办的事,找借口拖着不办或效率不高,出现中层梗阻;片面强调部门利益,人为设门槛,置障碍,踢皮球,好事、容易办的事争着办,难事、得罪人的事推诿不办等问题。
(四)“乱”。故意刁难企业和服务对象,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擅自增加前置审批条件,损害管理服务对象合法权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增加企业负担;违背企业和服务对象意愿,搞强制性赞助等;强行指定第三方机构,纵容或支持行业协会或中介机构依附行政权力乱收费;利用职权插手和干预工程项目建设、产权交易、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投标等经济活动,搞暗箱操作等问题。
(五)“贪”。讲求“潜规则”,以权谋私,利用管辖权、审批权、资金安排权,不给好处不办事,没有回扣不给批;弄权贪腐,索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红包、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和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借权营生,强行安排特定关系人到企业就业、任职或从事经营活动等问题。
四、评议方式
采取定向评议、抽样评议和其他评议三种方式进行。
(一)定向评议
1.全县处级以上领导及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省州驻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有关股室进行评议。
2.从每季度在砚山新注册市场主体中抽取50名负责人(由县市场监管局提供名单)对市场主体注册登记部门、税务等部门有关股室进行评议。
3.从每季度在我县审批、核准、备案的新建、迁建、技改(扩能)项目的企业负责人中抽取25名(由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提供名单)对项目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股室进行评议。
4.从每季度行政审批办事公众、服务对象中随机抽取100名(由县政务服务局提供名单)对承担公共服务、民生服务的职能部门的有关股室进行评议。
第1项参评人员由县政府办公室督察室采取发放测评表格方式开展测评。第2、3、4项参评人员名单由对应部门于公告发布前3个工作日内提供到县政府办公室督察室,由县政府办公室督察室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动员参评人员通过“砚山融媒”微信公众号或砚山县政务网发布的公告链接进行网上测评。所有人员不得重复参评。
(二)抽样评议
在“砚山融媒”微信公众号、砚山县政务网发布《砚山县“难办事股室”评议活动公告》,发动广大群众在砚山县政务网注册账号开展网络评议,由县政府办公室督察室从中随机抽取200份纳入统计(同一账号只能投一票、不满200份时按实际收到票数统计)。
(三)其他评议
1.通过“12345”政务服务平台推送的举报、反映事项开展评议。
2.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推送的反映事项开展评议。
3.通过信访部门收到的信访件,人民网领导留言,书记、州长信箱,书记、县长信箱反映的事项中开展评议。
4.通过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收到的信访件开展评议。
五、评议规则及有效票认定
参评人员在评议表“是否为难办事股室”的栏空格内划“√”,在该股室办事难最突出表现“冷、懒、推、乱、贪”对应栏空格内划“√”,并写明具体事例,所选股室不得超过10个(超过10个视为无效票),事例属2024年1月1日前的无效;定向评议得票数+抽样评议得票数+其他评议得票数=最终得票数。
六、结果统计
县政府办公室督察室负责组织对有效票的认定和统计工作。统计情况交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确定评议结果并公开发布。对统计结果有疑义的情况,被测评对象可在评议结果发布3个工作日内进行申诉。
七、结果运用
(一)每季度对“难办事股室”评议结果由县纪委县监委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在“砚山纪委”“砚山融媒”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对被首次评为“难办事股室”的股室给予“黄牌”警告并给予通报,同时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该股室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对本年度内2次被评为“难办事股室”的股室亮“红牌”惩戒,并将股室直接责任人从县级部门调整至乡(镇)工作,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回县城,全体股室人员本年度不得评先、评优,分管领导本年度不得评优。具体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组织调查、评审、确定。
(四)评议结果纳入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酌情扣减领导班子和单位主要领导考核分值。
(五)对省州驻砚单位难办事股室的评议结果在县内通报,并同步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置。
八、纪律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参评人员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对“难办事股室”评议工作开展后,各被评议股室在作风、效能方面的表现及变化情况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严肃对待,从严追责。各部门要通过评议活动,以评促改、以改促优,切实加强内部管理,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以办成事为荣、以办不成事为耻,全面提升服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不正当方式影响评议工作,不得违背群众本人意愿,要求其对有关股室进行评价。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客观公正,严守秘密。县政府办公室督察室要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组织开展好评议工作,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信访局、电子政务办公室、政务服务局在有关事项梳理过程中要严守工作秘密,严防跑风漏气、有失公平的情况出现。
举报电话:0876-3133677
感谢您对砚山县开展“难办事股室”评议活动的关心与参与!
特此公告。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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