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行动办《关于印发《文山州“文山之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行动办发[2023]14号)“两审三公示”要求,结合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意见,现将砚山县文山州“文山之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差额人选进行二次公示。
砚山县文山州“文山之干”先进集体差额名单(7家)为:砚山县委办公室、云南省烟草公司文山州公司砚山县分公司、砚山县教育体育局、砚山县江那镇人民政府、砚山县公安局、砚山县发展改革局、砚山产业园区管委会。
砚山县文山州“文山之干”先进个人差额人选(10名)为:
左大丹、周顺超、杨明焘、普文晓、张国民、彭海军、农斌、刘方友、曹运松、沈亮。
公示时间:从2024年1月19日起至2024年1月25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可在公示期间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请向砚山县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或举报。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告知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通信地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江那镇龙头街45,邮编:663100,举报电话:0876—3122035。
附件: 1.文山州“文山之干”先进集体拟推荐差额名单
2.文山州“文山之干”先进个人拟推荐差额名单
砚山县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