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清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制度个人缴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12-09 09:59:00     来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6923

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缴费人员:

砚山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制度从1993年1月执行,2001年4月1日结束,因2014年10月1日起全国推行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社保系统无法进行衔接处理,为充分盘活存量资金,同时维护职工养老保险权益,解决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前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进行清理退费,于2023年5月30日县印发《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清理核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试点缴费的通知》(便笺〔2023〕—20号),要求县级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清理核对本单位职工在1993年1月至2001年3月31日期间缴纳个人缴费的情况。经过为期半年之久的清理核对工作,已陆续清退全县179家机关事业单位共计5084人的个人缴费资金,为查缺补漏,请符合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制度清退个人缴费的参保人员于2023年12月20日前及时联系单位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进行退费,超期不再办理清退手续,剩余结余资金将作为盘活存量资金收缴县财政统筹安排使用。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