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狮子山至城脚段(环城路东线)”土地使用权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8 08:11:57     来源: 阅读次数:1648

依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按照砚山县交通运输局(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砚山县畅砚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出租人)将砚山县狮子山至城脚段(环城路东线),全长11.4公里,均宽60米,招租面积约1246.98亩,按现状作5个标的物面向社会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招租,欢迎有意租用者报名竞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起点位于砚文二级路接砚山南收费站连接线处(砚山至文山方向左侧),途经石头大寨,止于听湖队门山G323线上,全长11.4公里,均宽60米,招租面积约1246.98亩,具体区域如下图彩线范围内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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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租方式:本项目招租方式采用公开竞租,采取有底价增价竞争的方式进行,共分为5个标的物进行租赁。情况如下表:

标的号

项目地点

长度

(公里)

使用面积

(亩)

起租价(元/年/亩)

竞价幅度(元/次)

竞租保证金(元)

承租保证金(元/亩)

地块一

砚文二级路接砚山南收费站连接线处至克者线

1.6

176.05

500

10元/次

1000

40元/亩

地块二

克者线(狮子头)至进宏灿公司水泥路

2.45

250.1

500

10元/次

1000

40元/亩

地块三

进宏灿公司水泥路至石头大寨进村路

1.35

184.57

400

10元/次

1000

40元/亩

地块四

石头大寨进村路至进芦柴冲水泥路

2.93

291.117

400

10元/次

1000

40元/亩

地块五

进芦柴冲水泥路至听湖队门山G323线

3.07

345.14

400

10元/次

1000

40元/亩

(注: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至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物,主动向出租方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标的现状。报名参加竞租者视同接受以展示的标的物现状进行竞租,竞租人一旦参与竞租,即视同认可标的现状及瑕疵。)

2、租赁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推算)。租赁期内如遇因当地政府政策变化、改建或开发建设需要使用出租场地的,出租人将无条件收回需使用场地,即终止租赁关系,出租、承租双方均不算违约。

二、标的物招租用途及要求:只能用于种植粮、棉、油、糖、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禁止用于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和草本花卉、中药材、牧草矮杆植物等。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基本农田的种植要求。

三、报名对象及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合法执照并延续存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租。

报名人必须具有较好的诚信度、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社会形象,无违法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处于法律纠纷被列为被执行人且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完相关义务的不得参加竞租;此次公开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否则视为无效。

四、标的物展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7日在标的物所在地、砚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展示,并通过微信、QQ等方式发布公告信息。

1、招租公告及现场报名起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7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以现场报名缴纳竞租保证金视为报名,并领取竞租保证金收据(请妥善保管,遗失概不负责)。

2、现场报名地点:各竞租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到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四楼(畅砚公司办公室) 报名。报名需缴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各自签名封存。

3、报名时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1)企业类:须携带单位公章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本人参与报名时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均需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上需盖公章)。

(2)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上盖手指印,自然人参与登记必须本人办理,不得他人代办,如有类似情况,视为无效)。

五、竞租有关事项:

1、竞租会时间:2022年10月31日上午09时30分。

2、竞租会地点:砚山县交通运输局三楼会议室

3、竞租人进场时间:2022年10月31日上午09时00分至上午09时30分,竞租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参加竞租还须携带单位公章,法人代理人参加竞租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凭竞租保证金收据领取竞租号牌入场。如竞租人不按时参加竞租会的,视为竞租人自行放弃参加竞租,竞租资格取消。

注:竞租会时间、地点若有变更临时另行通知。

4、确定竞租人方法:

出租人组织评标工作小组,采取现场公开报价。

本次竞租以各标的号的起租价为起拍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租人。当只有一个竞租者报名,以起拍价成交。

5、竞租人必须遵守竞租会场纪律,不得阻挠其他竞租人叫价竞投,不得阻挠竞租主持人正常的竞租工作,更不得有操纵、串标、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租人资格,所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法律责任。

注:本次公开招租土地使用权若因各种因素出现无人报名的,该标的物承租权招租自动失效。

六、成交事项:

1、竞租成交后,成交竞租人退出承租权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2、竞租成交后,获得标的承租权者的竞租保证金转抵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该保证金实行同所租土地使用期限同步,合同期满无安全责任事故,出租人全额不计息退还承租人)(详细条款,土地租赁合同另行约定)。

3、竞租成交后,出租人现场下发获得标的承租权的《承租通知书》,承租人凭《承租通知书》在7个工作日内到砚山县交通运输局四楼(畅砚公司办公室)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为方便出租人对竞租人的管理,合同签订起5日内须向出租人交纳承租保证金(40元/亩);该承租保证金在租期届满后,经出租人现场验收无异议后无息退还给竞租人。

4、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交清全部款项的,视为违约,所交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将标的物再行公开招租,再行招租的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竞租人应当补足差额。

5、竞租过程中无违规行为的未成交竞租人,其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竞租会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七、租赁有关约定:

1、租赁期定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推算)。租金采取年付方式,采用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办法管理。承租人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之日起3日内交清2022年度的租金。逾期未足额缴纳者将承担200元/天违约金,并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租金不含土地租赁的有关税、费,竞租人在所租赁的土地内须合法经营,并且自行办理营业执照,按照国家税务规定依法自行纳税,独立承担民事和法律责任。

3、租赁期间的水电费、卫生费、零星修理等均由竞租人自己负责。

4、租赁期内,因政策拆建或政府需要使用该租赁土地的,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竞租人应无条件搬出,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出租人将已收到的未到期租金部分(按日平均租金计算)退还给竞租人,出租人不补偿其它任何损失。

5、租赁期内,因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设施建设、道路改造等原因,对承租户经营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出租人不做任何补偿。

6、租赁期内,竞租人不得从事违法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否则,由此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7、竞租人场地平整费用及承租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承租人自理,承租期满后承租人按合同约定无偿退出并交还标的物。

8、竞租人不得擅自转租,否则,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不予退还承租保证金和剩余未到期的租金。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转租时,竞租人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出租人提出申请并须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出租人重新与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与竞租人解除合同。

9、承租期满或合同终止,双方在结清账款、确定无债权债务、无欠其他任何费用,且竞租人未违反《土地租赁合同》关于承租保证金相关条款规定的情况下,该承租保证金由出租人十日内不计息退还。

10、租赁合同期满后,土地重新公开招租。

11、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的,竞租人必须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将土地完整无缺的交还出租人。逾期未清空的,所有物品均视为遗弃物,出租方有权做任何处置。如逾期仍坚持经营活动的,每逾期一天,按日平均租金的五倍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并没收承租保证金,且出租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竞租人承担赔偿出租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竞租人和出租人的权利及责任、有关违约约定、其他租赁具体事项详见《土地租赁合同》。

八、其他事项:

1、出租人因不确定的因素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终止或暂停出租,竞租人应退出竞租,出租人不向竞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2、出租人所提供的所有文书资料中,涉及到该标的面积数据(租赁标的面积为大概面积,如与实物有差距,以实物为准。)及有关情况的介绍,只是一般性的介绍,仅供竞租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担保,具体情况以标的内在的实际情况及标的物现状为准。

3、竞租人应事先对标的物进行认真咨询,作全面了解,仔细阅读本次竞租文件,一旦缴纳保证金及办理报名申请手续,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认可,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4、标的质量是以现行条件下的现状、现功能进行出租。出租人对租赁物的质量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5、本次土地使用权招租公告解释权归砚山县畅砚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联系地址:砚山县交通运输局四楼(畅砚公司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先生15126800057            杨先生13508760425         办公室电话:0876-3138237            监督电话:0876-3122503(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砚山县畅砚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