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9月30日,县委5个巡察组完成对10个县直部门的进驻,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全面展开。
经县委批准,本轮巡察分别对县委统战部、县委编委办、县工信商务局、县民族宗教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县统计局、县侨联、县红十字会等10个部门开展巡察。在充分沟通对接后,被巡察党组织分别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会,传达学习县委对本轮巡察的指示和要求,结合实际对巡察进驻了解工作进行宣传动员,作出配合安排,做好同题共答和思想和工作基础。
县委巡察组组长强调,巡察的本质是政治监督,是“党之利器”“国之利器”,不是业务检查。县委巡察组将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把准“三个聚焦”监督标尺,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深入查找、靶向纠治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被巡察党组织要端正态度,进一步增强共同完成好巡察任务的责任担当,积极配合巡察组工作,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县委决定,旗帜鲜明讲政治,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全力配合巡察组共同完成好县委交办的政治任务。
根据安排,县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2个月左右。巡察期间分别设举报电话、举报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2年11月25日,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电来信来访,主要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一把手”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
(砚山县委巡察办 邢天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