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社会事务办:
根据《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17﹞20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云财社﹝2020﹞47号)文件要求,报经领导同意,决定下拨全县2022年9月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532580元。按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70元的标准给予发放,重度一级残疾人按每人每月80元标准给予发放,重度二级残疾人按每人每月70元的标准给予发放,特困人员不享受两项补贴,发放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各乡(镇)接此通知后,请及时与所在乡(镇)财政所衔接办理相关业务,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切实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
附件:砚山县2022年9月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用款计划统计表
103号附件:砚山县2022年9月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用款计划统计表.xlsx
砚山县民政局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