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采购成本,加强廉政建设,实施阳光工程,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19〕23号)、《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及2022年8月24日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对砚山县2022年救灾大米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业参与报价。
一、询价内容
(一)项目名称:砚山县2022年救灾大米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价:250000.00元,以实际中标金额为合同付款金额。
(三)大米数量:50000公斤。
(四)质量标准:产品质量合格,必须是当年生产的加工大米(成品粮),不能提供陈米,不能有发黄、霉变、零碎的米粒,此批大米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大米》(GB/T1354-2018)及《食品安全标准 粮食》GB2715-2016)规定的三级及以上大米,必须具有出厂检验报告。
(五)包装要求:全部大米按照规格包装供应,每袋10公斤装,并标有SC生产许可证号。
(六)抽检标准: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由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及砚山县应急局客观、公正地对产品进行抽样送验,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入库,如抽样检验不合格的,由中标人承担损失,对缺陷产品应作退货或换货处理,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二、有关要求
(一)供货方必须做到所供的大米统一标识、统一质量、统一包装、统一运送。
(二)大米由供货方代储,储存期间必须保证大米不发黄、不霉变等,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将定期不定期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大米进行抽样送检,如出现弄虚作假或质量问题,由供货方自行承担,情节严重的将提交县级人民法院处理。储存期限为一年。
(三)必须做到所储存的大米数量真实,结构合理,质量优良,管理规范,存储安全,在需要时调得动、用得上、有保障。
(四)各种费用含在采购价款中,购货方不再另外付款,付款方式以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五)参加报价的企业需执有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企业信用报告。
三、成交原则: 符合采购要求,以最低报价确定中标人(如出现相同的最低报价,根据企业的服务承诺等确定中标人)。
四、报价文件内容
(一)企业简介及联系方式。
(二)明细报价(具有企业法人的签字及加盖公章)。
(三)服务承诺(具有企业法人的签字及加盖公章)。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企业的产权证复印件。
(六)企业仓储设施设备、质量检验仪器、计量器具等证明材料。
(七)企业保管员、质检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八)企业信用报告。
五、报价文件要求
(一)企业报价文件用信封密封,注明询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二)企业报价文件必须按规定时间及地点送达,否则报价无效。
六、报价文件投递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一)报价时间: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2年9月3日上午9:00止。
(二)报价文件投递地点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股(二楼),联系人:吕娅 ,联系电话:0876—3012738。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9月3日上午9:30分。开标地点: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三楼会议室。
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