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山州双拥办关于“云南省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预通知》文件精神,砚山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砚山县县级各成员单位共21家,召开了“云南省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推荐会。依据《通知》指示推荐条件、表彰名额、及指标规定:砚山县推荐双拥模范单位1家、推荐双拥模范个人1人。
经过会议推荐,拟推荐:砚山县第二小学为云南省双拥模范单位;拟推荐何昌娥同志为云南省双拥模范个人。
为增加推荐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现予以公示。如对以上拟推荐对象存有异议或需反映有关问题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公示期限:2022年7月26日至7月31日
联系电话:0876-3063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