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 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砚山县调整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公示,砚山县调整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计划安排32620.47万元,涉及项目57个。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人士给予监督,公示期:2021年7月 30日—2021年 8月9日(10天),联系人:张荣,联系电话:3129369,监督举报电话:12317,电子邮箱:493674519@qq.com,通讯地址:砚山县财政局。
文件名: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1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第一批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文 号:砚政办发〔2021〕86号
文件金额:32620.47万元
文件下达的专项资金名称:调整2021年度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安排计划
附件: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1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第一批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