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申报材料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2 16:58:42     来源:县发展改革局 阅读次数:823

砚山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申报材料编制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基础产业股(七乡大道建设路口左侧)报名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7月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砚山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申报材料编制;

2.招标编号:2022-jzxcs001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万元;

5.最高限价:30万元;

6.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1)《砚山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技术报告》《砚山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报告》《砚山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典型事迹材料和摘要》编制和提供5张以上体现当地生态文明成效及特色的电子照片(画质10M左右)等。(2)砚山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技术培训。(3)砚山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技术咨询及协助申报。

7.服务要求:严格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云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管理规程》(云环发〔2022〕19号)、《云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云环发〔2022〕21号)和《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遴选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22〕63号)文件要求,完成相关申报材料编制、修改、上报等工作。申报材料须于2022年8月15日前编制完成并报州级审核磷选,2022年8月31日前报省级。

8.方式:最终提交本项目成果文本各5份,以及电子版及相关图件等;

9.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完成为止,具体以签订合同时约定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投标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情况:近三年(2019年-2021年)或(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交成立之日起至磋商时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如在2022年以来新成立的单位只需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3)税收要求:提供交纳所属时间在2021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交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4)社保要求:提供交纳所属时间在2021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5)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 6月22日至2022年7月1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点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基础产业股(七乡大道建设路口左侧);

3.方式:请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的有效时间内持以下报名所须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处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不代办邮寄,因疫情影响,供应商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电子版及下列资料电子版报名,提供电子版磋商文件。

供应商报名所须资料如下:(1)竞争性磋商报名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售价: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7月4日15时00分前,请于开标当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递交至开标地点。

地点: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五楼会议室(七乡大道建设路口左侧)。

五、开启

时间:2022年7月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五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砚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七乡大道建设路口左侧)

联 系 人:赵老师

电    话:0876-3012285,邮箱:804532784@qq.com 

 

附件.竞争性磋商报名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