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砚山县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于2022年6月17日会议评审通过,认定李应江等4名同志具有助理农艺(兽医)师任职资格。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资格 |
1 | 李应江 | 蚌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助理农艺师 |
2 | 谭晓江 | 平远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助理农艺师 |
3 | 杨东艳 | 蚌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助理兽医师 |
4 | 李 莹 | 阿猛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助理兽医师 |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2022年6月20日至6月24日。如对被公示人员有意见或举报,请向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反映,电话:0876-3122402,也可向砚山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0876-3063236。
砚山县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