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第二幼儿园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3 17:21:37     来源:砚山县第二幼儿园 阅读次数:1763

为有序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确保学龄前儿童接受学前教育,规范幼儿招生工作,依据《砚山县教育体育局2022年秋季学期城区公立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教体通〔2022〕13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现就2022年秋季学期砚山县第二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砚山县第二幼儿园招收小班幼儿210人、砚山县第二幼儿园新农村园区招收小班幼儿30人。

二、招生年龄

2022年8月31日止年满3周岁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具有能参与集体教育活动,身体健康的学龄前儿童。

三、招生对象

(一)现役军人(含武警)家庭适龄儿童。

(二)城区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家庭适龄儿童。

(三)嘉禾社区、锦山社区、秀源社区(不含大外革村、包包寨、小克底村)、书院社区、同心社区、江那镇新农村小组、江那镇羊街村小组户籍居民适龄儿童。

(四)如有剩余学位再招收常住居民、进城务工、进城经商家庭适龄儿童。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一)现役军人(含武警)家庭需携带下列证件:1.户口簿(父母和小孩);2.军官证(父母)或部队证明;3.幼儿入园体检表(含结核病筛查结果)。

(二)城区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家庭需携带下列证件:1.户口簿;2.工作单位证明或家长工作证;3.幼儿入园体检表(含结核病筛查结果)。

(三)城区户籍居民指嘉禾社区、锦山社区、秀源社区(不含大外革、包包寨、小克底村)、书院社区、同心社区、江那镇新农村小组、江那镇羊街村小组家庭需携带下列证件到县二幼报名:1.户口簿;2.幼儿入园体检表(含结核病筛查结果)。

(四)常住居民(指没有城区户籍但在县城购房并入住的居民)需携带下列证件:1.户口簿;2.不动产权证(已入住但尚未领取不动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水、电缴费发票);3.幼儿入园体检表(含结核病筛查结果)。

(五)进城务工家庭需携带下列证件:1.户口簿;2.租房合同或用工单位提供住房证明;3.就业证或有效劳动合同;4.居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本县户籍不需提供);5.幼儿入园体检表(含结核病筛查结果)。

(六)进城经商家庭携带下列证件:1.户口簿;2.租房合同;3.在县城经商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4.居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本县户籍不需提供);5.幼儿入园体检表(含结核病筛查结果)。

备注:1.请家长带上幼儿一同参与报名;2.我园需收取户口簿原件,待招生工作结束后于6月23日下午,到幼儿园门卫室领回证件。

五、报名方式

1.微信扫码登记信息(二维码附后)

2.现场提供相关纸质材料

3.报名地点:砚山县第二幼儿园

4.报名时间:6月20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6月21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

六、招生程序

幼儿园6月20日至21日上午11:30采集城区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家庭、城区户籍居民、现役军人的适龄幼儿信息。若报名数不达计划数,已报名的儿童直接确定为县二幼的招生对象。若报名数超计划数,实行电脑摇号确定招收对象,摇号分三次进行,摇号地点为砚山县一中录播室。

1.第一次摇号:若报名数超计划数,6月22日上午9:00摇号,15:00公布结果。同时,若报名数不达计划数,将公布剩余学位数,下午14:30至17:00采集信息(仅限于第一次摇号未选中的儿童报名),此次报名人数超计划数,产生第二次摇号。

2.第二次摇号:6月23日上午9:00摇号,15:00公布结果。第二次报名后仍有剩余学位,下午14:30至17:00面向常住居民、进城务工人员、进城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儿童采集信息,此次报名人数超计划数,产生第三次摇号。

3.第三次摇号:6月24日上午9:00摇号,晚上11:00公布结果,确定招生对象并进行公示。

七、招生纪律

严格执行《砚山县教育体育局2022年秋季学期城区公立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只允许选择一所幼儿园的规定,若发现同时到两所幼儿园报名的,经核实取消该生报名资格。

温馨提示:建议家长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选择幼儿园,请各位家长按规定时间正常到幼儿园报名,为确保社会稳定,不得提前排队报名。

八、报名登记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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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第二幼儿园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