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山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质量监管文件的通知》(〔2022〕—472),2022年6月10日砚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员对砚山县人民医院、砚山县中医医院、砚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核酸检测质量监管督察。现将督察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砚山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质量监管督察问题清单
序号 | 被督察单位 | 存在问题 |
1 | 砚山县人民医院 | 1.标本管理方面:实验室拒收标本原因记录不清楚。 2.制度与记录方面:高压锅消毒记录不完善。 |
2 | 砚山县中医医院 | 1.人员基本要求方面:实验室无培训计划,无培训记录资料; 2.设备管理基本要求方面:实验室设备标识不完善。 3.检测方法方面:实验室消耗品有质检程序但记录不完善。 4.制度与记录方面:实验室标本收集人员签字记录不全。 |
3 | 砚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实验室设置和设备基本要求方面:实验室清洁、消毒制度和废弃物处理程序内容不全面。 2.人员基本要求方面:实验室无培训计划,无培训记录资料。 3.设备管理基本要求方面:温度计未校验,无记录;仪器设备操作程序文件内容不全面不规范。 4.检测方法方面:有相关质检程序但记录不完善。 5.制度与记录方面:标本收集记录不完善。 |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