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计局:
现将2021年8月至10月,你局对我单位组织建设的砚山县第一批自然村进村道路工程(第五合同段)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多计工程价款1275410.86元”的问题。
2021年12月10日,我单位与施工企业(云南洪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商定对项目结算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砚山县第一批自然村进村道路工程(第五合同段)建设项目结算金额为46539646.52元,比调整前的47815057元下调了1275410.48元。
二、关于“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
我单位已完成砚山县第一批自然村进村道路工程(第五合同段)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报表编制。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