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民政局
关于拟撤销部分社会组织的公告
根据文山州民政局关于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依法对砚山县民族民间医药研究所等10家连续2年及2年以上未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附名单),拟给予撤销的行政处罚。分别是:
一、拟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砚山县民族民间医药研究所
砚山县感恩殡葬服务中心
蚌峨乡蚌峨幼儿园
砚山县稼依镇小石桥民族幼儿园
二、拟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名单
砚山县爱鸟养鸟协会
空心山村扶贫互助社
砚山县石料协会
砚山县平远镇工程机械行业协会
砚山县果蔬种植贸易协会
砚山县阿猛镇蔬菜专业种植协会
以上10家社会组织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年度检查,拒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其行为违反了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拟给予撤销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当事人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有关社会组织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砚山县民政局书面告知陈述、申辩的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此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后即视为全部送达。
砚山县民政局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