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安康医院食堂项目》用地位于砚山县江那镇323国道旁铳卡村,宗地面积16800㎡,拟建总建筑面积1170.11㎡,建筑物占地面积573.68㎡。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内请持有不同意见利益相关人及时向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公示期限:2024年1月31日—2023年2月5日
反馈电话:0876-3123086
附图:1.总平面图
2.效果图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31日
《砚山县安康医院食堂项目》用地位于砚山县江那镇323国道旁铳卡村,宗地面积16800㎡,拟建总建筑面积1170.11㎡,建筑物占地面积573.68㎡。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内请持有不同意见利益相关人及时向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公示期限:2024年1月31日—2023年2月5日
反馈电话:0876-3123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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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