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用地位于砚山县江那镇323线旁 。规划总用地面积52035.46m²,其中近期经济技术指标为:规划用地面积28382.24㎡,总建筑面积3653.31㎡,计容建筑面积3995.69㎡,建构、筑占地面积6103.71㎡,绿地面积8611.4㎡,容积率0.14,建筑系数21.51%,绿地率30.34%,机动车停车位13个,非机动车停车位48个。该修建性详细规划经2022年9月1日第六次砚山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修规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内请持有不同意见利益相关人请及时向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公示期限: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8日
反馈电话:0876-3123086
附图: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