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也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顺应城市管理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执法为民为导向、以精细化管理为路径,深入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围绕建设高素质队伍和加强精细化管理两项任务,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加强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精细治理,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实现砚山跨越式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一、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
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走深走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持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大力弘扬“老山精神”和新时代“西畴精神”,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行动;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相关工作,深入开展调研走访活动,着力破解城市精细化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难点、堵点和痛点问题;牢固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提振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切实解决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助推各项重点工作全面进步、全面发展,为全局各项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强化党风廉政纪律教育,坚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把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抓在纪律处分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坚持以案释纪、震慑警醒,持续抓好警示教育。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抓好县委第十四轮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着眼于标本兼治,形成长效机制。继续加强制度建设,修订、新建一批长效管用的制度,并坚持抓好执行落实。
三、深入推进意识形态建设
掌握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总要求,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践行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层层落实抓意识形态工作“四个责任”,即各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构建形成意识工作“一把手”总负责,各领域分工负责,加强沟通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将意识形态建设融入党建、执法管理等各个领域,开展意识形态领域专题调研、分析研判、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增强一线干部应对风险、防范风险、化解风险的能力。全面做好城管队伍形象宣传和典型宣传工作,深入挖掘、整理、展示执法人、执法事,经常性发布执法工作声音。加强户外广告阵地管理和网络安全管理,建立本单位快速应对和网络舆情定期研判、预警处置机制。注重加强网上舆论管控,第一时间掌握涉及城管工作的舆情动态,做好正面引导,防止发生造成社会影响的负面言论事件。
四、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
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工会要加强职工思想引领,带领全局“听党话跟党走”,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开展文体、慰问活动,积极履行工会权益保障服务职责,维护职工权益。加强对青年的教育培养,关心关爱下一代,关心青年成长进步,关爱职工子女健康成长。规范妇联组织建设,加强女性思想引领,积极培树妇女职工典型,重视家庭文化建设,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引领妇女岗位创新争先。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加强对本系统统一战线工作领导,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大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依法依规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摊贩的管理,加大对县城区主次干道、广场周边广告栏、布标、路标路牌“三化”进行全面排查,强化城区门头广告、布标、广告栏内容“三化”审核,加强城区日常巡查,发现公园、广场举办圣诞节、万圣节、复活节等庆祝活动及时制止。坚持民族平等的原则,做好民族和宗教工作。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统一战线各项工作任务。
五、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全面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确实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了解整改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新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真正在抓整改、办实事、解难题、建制度、促发展上取得新突破,不断提高整改落实工作力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对照清单认领问题,抓好整改落实,执法大队、各股室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明确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各股室要加强整改协调配合,形成整改合力,确保复杂问题、难点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各责任股室、责任人要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整改程序和时间节点,完成整改要求。
六、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
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央指导意见和省、州实施方案,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各项重要部署和具体要求,认识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性和责任感,以问题为导向,解剖麻雀、打通关节、疏通堵点,抓紧推进后续各项改革任务。深入研究城市管理执法领域重大基础性、前瞻性问题,科学界定城市管理与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环保、市场监督等部门的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责,健全完善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以改革为动力,促进管理服务水平提升。
七、持续巩固“强转树”活动成果
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打造新时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新形象。积极倡导“721”工作法,实现被动管理向主动服务、末端执法向源头治理转变。大力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同时,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和使用,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合法规范,促进规范文明专业执法。
八、夯实法治基础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动态调整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力度。二是健全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制度,加大执法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能力水平。加大行政执法人员日常考核力度,科学设计行政执法人员考核指标体系,激发行政执法队伍活力。三是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分类细化主体、权限、方式、标准、步骤、时限等具体内容,科学设定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决定等环节操作流程,全面、真实、准确地对行政执法程序予以规范。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行政应诉、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四是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围绕群众实际需求,把法治宣传教育和维护群众利益结合起来,在为群众解疑释惑、排忧解难的过程中培育法治信仰。同时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普法作为宣传文化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充分履行主管领域和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宣传实施职能,面向社会经常性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逐步提高公民法律素养。
九、加快推进“数字城管”建设。
按照“前瞻性、先进性、实用性、全覆盖”的原则,加快建设包含市政道路监管、路灯照明智能监控、市容环卫监管、城管行政执法监督、渣土管理、应急调度指挥等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实现城市管理的监督考核评价、智能监管预警、信用体系监管、社会公众服务、智能研判处置、应急指挥调度功能。
十、全力打好疫情阻击战
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要求,继续保持战备状态,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工作责任,全力打好疫情阻击战,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社会大局安定有序。
十一、全力维护城市运行安全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的底线意识。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主要领导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政治担当,立足集中攻坚要求,持续开展燃气行业专项整顿活动,加强对路灯照明、环卫设施、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设施进行日常检修,加强对城区道路、广场、公园排水管网、收水井、出水口、明渠等市政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清淤和维护,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处置险情,坚决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实现“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十二、认真开展平安建设(综治维稳)工作
将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与各股室层层签订综治维稳(平安法治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强防范群体性事件和群体性上访和处理邪教工作,对本单位业务的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强人民防线建设,加大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及反恐怖防范知识宣传,积极支持配合“雪亮工程”建设。认真开展本部门职责范围和本单位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按县委、县政府要求积极推进缉枪治爆宣传工作力度并签订承诺书。加强综治信息系统运用,做好信息惠民工作,积极开展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反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宣传,提升群众安全感知晓率和参与率。积极组织参加统战工作会议和教育培训。
十三、全力打好创建战役
(一)全力打好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战役。聚焦涉及城乡管理执法领域国家卫生县城创建任务,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涉及城乡管理执法领域指标全达标。
(二)全力打好创建省文明城市战役。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创建第五届云南省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砚办通〔2020〕101 号)文件,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认真对照县级创建实施方案和考核测评指标体系任务分解,研究制定城乡管理执法领域创建第五届云南省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并按工作方案扎实抓好创建工作,确保涉及城乡管理执法领域指标全达标。
(三)全力打好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战役。按照州、县创建园林城市工作部署,严格对照《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认真落实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目标任务,加大园林绿化精细化管养工作力度,强化植物修剪整形、病虫害防治、绿地中耕锄草保洁等措施,适时浇水施肥,提升绿化管理工作水平。严格审批树木修剪、移植手续,严格执法,减少城区内擅自修剪行道树、占绿、毁绿行为进行。努力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品质和档次,全力助推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四)全力打好美丽县城创建战役。认真对照“美丽县城”建设标准,对标砚山县创建云南省“美丽县城”相关项目任务分解表,以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干在实处,以奋勇争先的精神状态走在前列,快速推进“美丽县城”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五)打好房地产开发项目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战役。配合住建部门对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违规预售和预售资金监管不力、人防和消防专项验收未通过、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等问题,以及开发、施工、监理等企业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六)坚决打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战役。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安排部署和要求,依法查处违法倾倒建筑垃圾、生产废料、病死畜禽等行为,坚决防止垃圾沿路倾倒、“上山下河”。全面开展建筑工地施工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做到出入工地 100%清洗,渣土砂石车辆 100%密闭运输,坚决防止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和扬尘撒漏。认真开展破损、污浊的垃圾收集设施排查,全面修缮清洗。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垃圾集中堆放点和垃圾收集设施,每天开展 1次巡查,及时清理周边散落垃圾,对接垃圾车及时清运,报告设施破损情况,确保垃圾清运及时不溢出,设施设备完好整洁,地面周围干净整洁。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完成每个乡镇至少开展1个村庄的试点示范要求。确保到6月20日前,城乡管理执法领域整治攻坚任务全面完成。
十四、抓实生态文明建设
全面推广机械化清扫、人行道冲洗、快速流动保洁相结合的立体全覆盖保洁模式,实行夜间冲洗、白天降尘,有效降低道路扬尘。全面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严管严控露天烧烤,推广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和隔油设施,解决县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问题。强化督察调度、检查督导、执纪问责,严格实行销号管理,推进问题按时序要求按时整改落实,同时加强常态监管,避免问题出现反弹。
十五、持续深入开展两规、政务公开、慢性病综合防控国家级示范区创建暨健康促进县建设工作等工作
持续开展男女平等、儿童优先原则,政务公开等法律法规宣传,慢性病防治知识、三减三健、健康素养66条、肺结核防治知识、职业卫生基本知识、肿瘤防治知识、病媒生物防制知识及检查要点、吸烟有害健康相关内容、高血压健康知识健康教育宣传培训。狠抓两规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砚山县2021年城市智慧公厕建设),按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信息、图片资料。狠抓政务公开工作,继续加大“三项制度”、涉及公众利益事项等工作公开,确保大众的咨询权、查问权。抓好无烟单位创建、健康促进机关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