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文山州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18〕180号)和《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66号)文件要求。现将县审计局2024年度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县审计局认真落实《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云政办函〔2020〕115号)、《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加强投资审计工作的规定》(云审办发〔2022〕4号)、《文山州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八条措施》(文政办发〔2022〕97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2024年县审计局没有涉及牵头事项的审计项目,没有需要公开的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审计结果公告。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县审计局将继续加强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审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常态化公开、统分结合、真实准确、及时有效的公开原则,突出公开重点、拓宽公开渠道、扩大公众监督,及时将上级审计机关、县委、县政府安排开展的涉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审计项目结果进行公告,不断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
砚山县审计局
2024年12月17日
一审:韦素 二审:田磊 三审:陈忠开